私产房卖后买的商品房写丈夫名字,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之前有套私产房,后来卖掉了。现在打算买套商品房,想只写丈夫的名字。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样之后这套商品房还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
展开


首先,判断这套商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就把自己个人所有的私产房卖掉,然后用卖私产房的全部资金,或者又添上自己的个人资产去购买商品房,并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套商品房应被看作是丈夫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即便形式发生了变化,比如从房产变成现金再变成新的房产,但财产的本质属性还是个人财产,它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符合民法中关于财产所有权性质不因形态转化而改变的原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相反,如果没有上述特定情况,比如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售私产房,再用这笔钱购买商品房,哪怕只登记在丈夫名下,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是共同财产,卖私产房再买房的情况类似生产经营投资收益性质,所以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如果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并非卖私产房的钱等与夫妻共同事务无关的个人财产)购买商品房并登记在丈夫名下,那也属于丈夫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属于夫妻一方自己的财产,像一方婚前就有的财产,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等。 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