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明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的名字,还注明单独所有。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在考虑财产分割,我不太确定这房子算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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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判断房产证写明单独所有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不能仅仅依据房产证上的标注,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该房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写明单独所有,通常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夫妻共有。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标注单独所有,本质上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那么此时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比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该房子归购买方单独所有,这种情况下,即便房产是在婚后购买,也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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