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否仅负有协助申请大修基金的法定义务?
我家所在小区房屋需要申请大修基金维修,可物业公司说他们只负责协助申请。我不太明白,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物业公司是不是真的就只有协助申请的义务,而没有其他更多责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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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业公司对于申请大修基金的法定义务时,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概念。首先,大修基金,也称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人,对资金的使用和申请有着主导权。而物业公司在其中的角色,更多是起到协助的作用。当需要使用大修基金时,通常是由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申请,物业公司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协助业主做好相关的材料准备、情况说明等工作。 例如,物业公司要提供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协助业主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等。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完全没有其他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协助申请过程中,存在故意拖延、不配合等行为,给业主申请大修基金造成了阻碍,业主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物业公司确实仅负有协助申请大修基金的法定义务,但也需要在协助过程中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保障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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