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
我住在安置小区,最近物业开始收物业费,我不太清楚安置小区收这个费用合不合法。毕竟以前都没收过,也不知道收费标准是怎样定的。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讲,安置小区收物业费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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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小区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物业为小区提供了服务,相应地就可以收取一定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安置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的相关事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就是合法的。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也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这意味着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要合理、公开,要和物业提供的服务水平相匹配。 然而,如果安置小区并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业主就有权拒绝缴纳不合理的物业费。另外,如果物业收费标准过高,不符合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这种收费也是不合法的。业主可以向物价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判断安置小区收物业费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有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的服务和收费是否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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