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是否也要收物业费?
我住在一个老小区,最近物业突然开始收物业费。我印象里老小区一直没这说法,所以很疑惑。老小区设施陈旧,也没什么特别的服务,为啥要收物业费呢?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老小区到底应不应该收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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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老小区是可以收取物业费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物业费这个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如果老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并且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即便老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但只要有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提供了物业服务,比如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扫、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安排安保人员巡逻等,业主事实上享受了这些服务,就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依据公平原则和《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业主也应当支付相应的物业费。 当然,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没有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比如卫生打扫不及时、公共设施损坏不维修等,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要求其改进服务;也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沟通;还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但不能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来对抗,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自己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老小区是要收物业费的,关键要看是否有物业服务的存在以及相应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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