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是否无权处分他人遗产?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共同购买的。后来母亲去世了,父亲还在。现在父亲想把房子都留给我弟弟,我就很疑惑,父亲作为产权人之一,他有没有权力这么做呢?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产权人对于他人遗产到底有没有处分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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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产权人确实无权处分他人遗产。简单来说,遗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法律上,只有对财产拥有合法处分权的人才能处置该财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这意味着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在世的一方不能独自决定处置全部房产,要先划分出属于去世方的遗产份额。 另外,关于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但如果未经追认等,合同效力存在问题。 举个例子,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在世方没有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就把房子卖掉,这种行为就是无权处分他人遗产份额的行为。其他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无权处分:就是对归属于他人的财产没有权利进行处置的权利或者虽对财产拥有所有权,但由于在该财产上负有义务而对此不能进行自由处分的人。 追认:指权利人事后同意该处分财产行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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