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违约金是否合法?
我家小区物业说我没按时交物业费,要收我违约金。我觉得物业费我肯定会交的,晚几天也没什么影响,可物业不依不饶。我就想问问,物业收违约金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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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取违约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是什么。违约金其实就是在合同里约定好的,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相关规定,就要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钱,这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是对守约方的一种补偿。在物业服务这方面,业主和物业之间通常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业主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一般都是书面合同。如果合同里明确写了业主不按时交物业费等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并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物业收取违约金就是有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金就属于赔偿损失的一种方式。然而,如果合同里根本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那物业单方面要求收取违约金就是不合法的。业主没有在合同里同意支付违约金,物业就不能随意索要。另外,就算合同里有违约金的约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明显不合理,业主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所以,判断物业收违约金是否合法,关键要看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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