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收滞纳金合理吗?
我没按时交物业费,物业说要收滞纳金。我不太明白这合不合理,毕竟我不是故意拖欠的,只是资金周转出了点问题。想知道物业有没有权利收滞纳金,收滞纳金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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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欠物业费收滞纳金是否合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滞纳金的概念。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简单来说,滞纳金通常是行政机关才能收取的。 然而,在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中,物业并非行政机关,所以严格意义上物业不能收取滞纳金。但在实际情况里,物业合同中可能会约定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需支付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物业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要承担违约金,那么当业主未按时缴费时,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判断物业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关键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物业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就是合理的。业主在签订物业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要是对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有异议,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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