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是否属于格式合同?
我租房子的时候,房东拿出一份租赁合同让我签。我发现合同里好多条款都是提前印好的,感觉我没什么商量的余地。我就想知道,这种房租租赁合同算不算是格式合同呢?我不太懂这里面的门道,担心自己权益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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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条款,并且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进行协商的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像保险合同、火车票、飞机票等背后的条款大多都属于格式合同。 接下来看房租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格式合同。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很多时候,房东或者房屋中介会准备一份预先拟定好的租赁合同,其中的大部分条款都是固定的,租客通常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很难对这些条款进行修改,这种情况下的房租租赁合同就符合格式合同的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也就是说,如果房租租赁合同是房东或中介预先拟定且租客没有协商修改的机会,那么它就属于格式合同。不过,即使是格式合同,法律也赋予了租客一定的权益保障。比如,如果合同中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房东责任、加重租客责任、限制租客主要权利等条款,租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这些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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