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和房东签了个临时租赁合同,租他的房子几个月。可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确定这种临时的租赁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之后房东反悔不认账了,我该咋办?所以想问问,临时租赁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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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所谓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临时租赁合同本质上也是租赁合同,只是租赁期限相对较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只要临时租赁合同具备这些基本条款,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例如,小王和小李签订了一份临时租赁合同,小李将自己闲置的一间商铺租给小王使用三个月,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双方也都在合同上签了字。在这种情况下,这份临时租赁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过,如果临时租赁合同存在一些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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