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与工伤之间存在联系吗
我想了解一下醉酒和工伤认定这方面的情况。我有个朋友在工作时喝了点酒,之后受伤了,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我就想弄清楚,到底醉酒和工伤之间有没有什么关联,要是喝酒了但没达到醉酒程度,又会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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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与工伤之间是存在联系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醉酒,在法律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 。对于醉酒的认定方式,既可以通过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也可以从行为人醉酒后的状态上去判定行为人是否醉酒。并且在工伤认定中,对醉酒情形进行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不是必经程序,在没有经过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的情形下,也是可以通过行为人醉酒后的状态去认定的。 在工伤认定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其中就包括醉酒或者吸毒的情况。简单解释就是,即便员工受伤情况看似符合正常工伤认定条件,像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等,但只要存在醉酒情节,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举例来讲,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饮酒过量导致在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事故,这种情况将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应的工伤赔偿要求。要是员工在下班之后,由于醉酒驾驶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同样也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不过,如果员工只是酒后而不能认定为醉酒情节的,则认定工伤的否定性法定条件不具备,在没有醉酒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醉酒与否在工伤认定中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因素。 总之,员工醉酒时发生伤害事故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关键在于准确判断是否达到醉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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