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康复期间是否有陪护费?

我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康复阶段,生活上很多时候需要人照顾。我不太清楚在工伤康复期间,我能不能拿到陪护费,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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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康复期间,是可能存在陪护费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要明确“工伤康复”是指职工因工伤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在停工留薪期满或伤情稳定后,通过医学技术手段和康复治疗,使身体功能得到恢复和改善的过程。而“陪护费”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因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里明确指出,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单位有承担护理责任的义务,也就是单位要解决护理人员或者支付相应的陪护费用。 对于停工留薪期已满,工伤职工还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情况,如果其生活仍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需要护理的程度,按照一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职工主张陪护费,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然后,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其中包含对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相应的规定来确定是否有陪护费以及陪护费的标准和支付主体。如果单位没有依法承担陪护责任,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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