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存续期间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目前处于工伤存续期间。我不太清楚在这个阶段工伤赔偿是怎么进行的,是由单位赔还是社保赔,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赔偿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工伤存续期间赔偿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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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存续期间,工伤赔偿主要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重要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这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两部分。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是用于您治疗工伤和恢复身体机能所花费的合理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即您因工伤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您需要到外地就医,途中的交通费用以及在外地的食宿费用也能得到相应补偿;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比如您因工伤需要安装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由基金承担;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这是对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给予的护理费用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是根据您的伤残等级一次性发放的一笔费用,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则是按月发放,保障基本生活;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这笔费用用于后续可能的医疗支出;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如果职工因工伤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您工伤治疗期间,单位要按照您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无法正常工作,单位需要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要支付这笔费用帮助您重新就业。 总之,工伤存续期间的赔偿涉及多个环节和项目,职工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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