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过失被辞退有补偿吗
在工作中可能因为一些失误被公司说是过失然后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要是真因为过失被辞退,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补偿可以拿呢,想知道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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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失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法律规定了一些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补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劳动者确实属于上述情况,那么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比如说,小李在试用期内,公司发现他提交的学历证书是伪造的,这种就属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辞退他就无需补偿。再比如,小张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旷工,公司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且他知晓,公司因此辞退他也不用补偿。 但如果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仅凭用人单位主观认为劳动者有过失就辞退,那么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可能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指由于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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