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在同村之间买卖是否合法?
我是农村的,村里有个人想把他家的宅基地卖给我,我也想买下来。但我有点担心这种同村之间的宅基地买卖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买了之后可能会有很多麻烦。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同村人之间买卖宅基地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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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宅基地同村之间买卖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而宅基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和司法实践,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流转。也就是说,同村村民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 不过,这些条件是比较严格的。首先,买方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就是在本村没有宅基地或者符合分户条件却没有宅基地等情况。其次,买卖行为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的,集体对其流转有一定的管理权限。最后,买卖交易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产权变更登记等。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买卖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虽然同村之间宅基地买卖在符合条件时合法,但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归集体,村民买卖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一旦买卖行为被认定无效,交易双方需要返还因该买卖取得的财产。如果因为无效买卖给一方造成了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进行同村宅基地买卖时,一定要谨慎,确保各项条件和手续都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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