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算失业吗?
我最近自动从公司离职了,现在没工作。我有点搞不清楚,自动离职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失业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看看能不能有一些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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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是否算失业,需要从法律和实际情况两个方面来分析。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关键条件。自动离职通常被认为是劳动者主动放弃工作,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一般情况下,自动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从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个角度来说,自动离职这种情况难以被认定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享受失业待遇的“失业”。 不过,从实际生活角度,自动离职后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客观上也属于失去了工作机会。但要想获得如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法律意义上针对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自动离职的情况通常不被认可。因此,如果劳动者想要保障自身权益,在离职时应尽量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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