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自首属于自首吗
准自首属于自首。自首在法律上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而准自首,它还有个名字叫特别自首、余罪自首,指的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准自首属于自首的一种情况。
从本质上来说,准自首的犯罪分子同样表现出了对自身犯罪行为的一定认识和悔悟,通过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有助于司法机关更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所以在法律评价上,给予其与自首类似的待遇。举例来说,犯罪嫌疑人甲因盗窃罪被抓,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之前并不知晓的自己曾实施的诈骗罪,那么对于甲交代诈骗罪这一行为,就可以按照准自首来认定,在量刑时给予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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