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是否需要去工商备案防止公司注销?


在劳动仲裁期间是否需要去工商备案防止公司注销,这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探讨。 首先,从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注销需要清算。清算组要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在劳动仲裁阶段,如果劳动者胜诉,劳动者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公司所欠的工资、经济补偿等都属于债务范畴。公司进行清算时,这些债务是需要优先处理的。 其次,关于去工商备案。实际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时可以去工商部门备案以阻止公司注销。不过,工商部门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会要求公司提交清算报告等文件。如果公司在劳动仲裁未了结的情况下申请注销,而清算报告没有对劳动者的权益作出合理安排,工商部门有可能会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再者,当劳动者面临这种情况时,也有其他的应对措施。劳动者可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向仲裁委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防止公司在仲裁期间转移资产,保障自己的权益在后续得到实现。 如果公司在劳动仲裁期间违法注销,劳动者仍然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所以,即使公司注销了,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没有明确必要去工商备案防止公司注销,但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等合法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并且在公司违法注销的情况下,也有相应的法律手段来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