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具体有哪些执行措施呢?


劳动仲裁的执行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冻结、划拨存款**:当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防止其转移资金。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下,还可以直接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中划拨相应金额的存款,以满足执行要求。法律依据主要是相关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扣留、提留收入**:如果被执行人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比如工资、奖金、租金收入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扣留其部分收入。扣留是暂时限制被执行人支取或使用该部分收入,而提留则是直接提取该部分收入用于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例如,被执行人每月有工资收入,法院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协助,每月从工资中扣留或提留一定比例的金额,直至履行完义务。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如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对这些财产的处分权。查封一般是对不动产或不易移动的财产进行封存;扣押主要针对动产;冻结则常用于银行账户或其他资金账户。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将所得款项用于执行仲裁裁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仲裁裁决发生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