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先调解还是先立案?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我不太清楚流程,是先立案再调解,还是先调解再立案呢?我担心弄不清楚流程会耽误时间,影响我的权益,想了解一下正确的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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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一般是先立案再调解。首先来解释一下劳动仲裁立案和调解这两个概念。劳动仲裁立案,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从而接受这个案件的过程。劳动仲裁调解,则是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争议双方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仲裁委员会会先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而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这说明调解是在立案之后,仲裁庭作出裁决前进行的程序。所以,劳动仲裁的正常流程是先立案,立案之后再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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