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成本是按实际发放还是计提呢?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对于人工成本的核算方式拿不准。不知道是该按照实际发放给员工的金额来算,还是按照预先计提的金额算。这两者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挺大的,我就想弄清楚在法律规定上,人工成本到底该按哪种方式来确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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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财务规定里,人工成本核算涉及按实际发放和按计提两种方式,具体采用哪种要根据情况和相关法规确定。
实际发放指企业实实在在支付给员工的薪酬等人工费用,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等形式到员工手中。核算时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特点是反映资金实际流出企业情况。比如企业在12月支付员工11月工资,12月实际发放多少工资,就按多少计入12月人工成本。
计提是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费用发生当期预先计算提取人工成本。即便当期还没实际支付,只要属于当期费用,就要计入当期成本。例如企业在11月计算出员工该月工资,但到12月才发放,那么这工资要在11月计提并计入11月人工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应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会计期间,将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外,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受益对象,分别不同情况处理。这表明企业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人工成本进行计提核算。所以一般情况下,人工成本应按计提方式核算,这样能准确反映企业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过在纳税申报等某些情况下,可能以实际发放金额为依据。比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支出以实际发放给员工部分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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