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有哪些步骤?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听说可以通过仲裁调解来解决。但我不太清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具体要走哪些步骤,担心自己处理不好,想了解下详细的流程,好心里有个底,知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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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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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纠纷的重要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步骤。 第一步是申请与受理。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是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步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提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等。 第四步是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会先行调解。调解就是在仲裁员的主持下,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步是裁决。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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