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公司是否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这个月发工资时发现少了不少钱,公司也没给个明确说法。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是不是不能随意就扣员工工资啊?要是扣了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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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确实规定公司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所谓“克扣工资”,通俗来讲,就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这里的应得工资,就是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比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此外,如果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公司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说明扣工资的理由并补发工资。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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