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得克扣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发工资时发现工资少了一部分,也没给我个说法。我想知道法律上关于不得克扣工资有啥规定,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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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法律对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通俗来讲,就是单位不能随意从你的工资里扣钱。比如,没有合理的依据,不能因为老板心情不好就扣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工资的行为,就违反了这条法律规定。 其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也就是说,除了这些法定的代扣情况,单位不能随便扣钱。例如,单位不能以帮你保管工资为由克扣你的工资。 此外,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比如,你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要从你工资里扣钱赔偿,也要按照这个规定来操作,不能想扣多少就扣多少。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不得克扣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克扣的工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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