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随意扣除员工工资,有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总是无缘无故就扣我工资,我心里特别不踏实。想知道在这种公司随意扣工资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啊?主要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获得补偿的依据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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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随意扣除员工工资,员工有可能获得补偿。 首先要明确,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的。随意扣除工资,就是没有合理理由就减少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 如果公司随意扣工资,员工可以采取措施维权并可能获得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当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而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在一些规定中显示,可能是克扣工资的一定比例,比如25% ,也可能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 。 不过,如果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要先确定公司扣工资是否属于这种法定可扣的情况,若不属于,员工就有权争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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