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程序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我家这边要进行征地拆迁,我对这个流程一点都不了解。就怕在过程中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想知道从开始到结束,征地拆迁都有哪些具体的步骤,每个步骤大概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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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拆迁程序是一个复杂且受法律严格规范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流程。 首先是前期准备阶段。当地政府需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状调查就是把要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都查清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则是分析、预估征收土地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接着是公告和听证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同时,要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这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内容。 然后是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依据同样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有体现。 再之后是征地申请与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最后是实施拆迁。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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