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征地拆迁流程是一系列法定的步骤,用于规范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活动,保障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详细的征地拆迁流程: 首先是前期工作阶段。当地政府需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状调查就是对要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和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则是分析预测征收土地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工作是征地拆迁的必要前置程序。 接着是公告与听证阶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然后是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阶段。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之后是申请征收土地阶段。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对征收土地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最后是实施征地拆迁阶段。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