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感觉拆迁方的一些做法不太对,我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强拆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定程序呢?我想了解清楚,看看他们有没有按规定来,要是没按程序,我也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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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拆迁强拆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这是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首先,拆迁人需向当地房屋拆迁相关部门提交正式申请。这个申请就是表明要进行拆迁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得知道有这么回事 。比如,想对某一片区域进行拆迁改造,就得向当地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的部门提交申请。 随后,负责拆迁管理的部门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阅并出具审批报告,然后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进行全面评估,最终形成关于限定拆迁的决定书。这就好比一个审核把关的过程,确保拆迁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 接着,要将决定书明确告知各当事人,保证大家都清楚什么时候开始拆迁等具体内容。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让他们能够提前做好准备。 之后,拆迁人有义务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手续。这么做是为了保证后续执行过程公正透明,要是以后有什么纠纷,这些证据就能起到关键作用。 第五步,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讨论确定具体执行策略和工作方案,并且要为说服未放弃的被拆迁人做好充分准备。拆迁不是简单的事情,需要多个部门协作,而且要尽量和被拆迁人沟通好。 紧接着,要发布强拆公告,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公告要写明拆迁的相关信息,比如时间、范围等。 在所有程序结束后,才进行实际的强制拆迁操作程序。 相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等事项。 相关概念: 证据保全:就是在事情还没完全结束,为了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把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防止证据消失或者被破坏。 催告:简单说就是行政机关告诉当事人,该履行义务啦,把相关的事情说清楚,给当事人一个期限去完成。 强制执行:就是当事人不主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或者法院通过强制的手段,让当事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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