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东忽然要求搬走是否有赔偿?

我租了房子,合同还没到期,房东突然要求我搬走。我一下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而且搬家也很麻烦。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让房东给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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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判断租客是否能获得赔偿,关键要看房东要求搬走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租赁合同的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双方都要按照合同里约定的条款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房东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就要求租客搬走,这就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房东突然要求租客搬走,显然没有在租赁期限内保持让租客正常使用房屋,这就违背了这条法律规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当房东违约要求租客搬走时,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这些损失的范围比较广泛。比如,租客因为要重新找房子而产生的费用,像中介费;搬家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如果新找的房子租金比原来的高,那么多出来的租金差价也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另外,如果因为突然搬家给租客造成了其他方面的经济损失,只要能证明和房东的违约行为有直接关系,也可以要求赔偿。 不过,如果房东有正当理由要求租客搬走,比如租客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像长期拖欠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对房屋造成严重损坏等情况,那么房东的行为就可能不构成违约,租客也就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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