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新民法典关于物业费收取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小区物业收物业费收得很不合理,我想了解下最新民法典里对物业费收取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就能知道物业的收费合不合法,也能清楚自己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避免自己多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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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物业费的收取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物业服务人有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其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是为了保护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避免物业服务人采取过激手段催费。 再者,业主享有知情权。《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业主可以通过这些公开信息,了解物业费的具体用途和收费依据。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如果物业服务人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业主也可以拒绝缴纳超出部分的费用,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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