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是怎样的?
我在和税务部门打交道时,对一项税务处理决定不太认可,听说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但不清楚最新的规则是怎样的。想知道申请条件、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有复议结果大概多久能出来,希望了解这些内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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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是规范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依据。在申请条件方面,根据该规则,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流程上,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确认。 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等。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支持自己的主张,也应一并提供。 关于复议结果的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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