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合同规定的期限是多少年?
我打算租套房子,和房东谈好了租金啥的,但在租赁期限上有点拿不准。不知道法律对租赁房屋合同的期限有没有规定,规定是多少年呢?我怕签的合同期限不符合法律要求,以后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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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对于租赁房屋合同的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这就意味着,当你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如果超过了二十年,那么超出二十年的那部分时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打个比方,你和房东签了一份二十五年的租赁合同,那么前面二十年是有效的,而后面五年则是无效的。 其次,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二十年的租赁期限到了,你还想继续租这套房子,你和房东可以再协商,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不过,续订的合同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就是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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