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过户房子假结婚再离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想把房子过户,但听说通过假结婚再离婚的方式能更方便操作。我不太清楚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想了解下这种为了过户房子假结婚再离婚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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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我国法律并不承认所谓的“假结婚”“假离婚”。只要男女双方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一旦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或离婚登记,在法律眼中这就是真实有效的婚姻或离婚行为。 在为了过户房子而进行假结婚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诸多风险和法律后果。从财产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是所谓的“假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名下取得了新的财产,另一方可能会基于夫妻关系而对这些财产主张权利。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再从人身关系角度看,婚姻关系建立后,双方就具有了相应的人身权利和义务。比如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在“假结婚”期间一方出现重大疾病或生活困难,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扶养责任。而且,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不想真正分开,法律上也很难恢复到原来的婚姻状态。因为离婚登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但要证明这些情形往往是比较困难的。 另外,这种为了过户房子而假结婚再离婚的行为,如果被发现是恶意规避相关税费、政策等,还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例如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补缴相应的税款,并可能处以罚款。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今后的贷款、购房等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总之,为了过户房子而假结婚再离婚是一种存在很大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行为,不建议采取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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