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净地出让有哪些法律责任?
我参与了一块土地的竞拍,后来才发现这是一块非净地出让的土地。我不太清楚非净地出让这种情况,出让方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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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净地出让是指在土地出让时,土地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存在权利负担或其他瑕疵的情况。下面从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为你分析非净地出让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是净地出让,而出让方交付的是非净地,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受让方可能因非净地导致开发进度延迟,产生额外的费用,出让方需赔偿这部分损失。 从行政责任来说,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土地权利清晰等净地条件。若违反规定进行非净地出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上级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至于刑事责任,如果在非净地出让过程中,相关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根据情节轻重,会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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