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有同事因为职务侵占被抓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职务侵占罪到底有哪些法律规定,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职务侵占,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这些规定能让我更好地在工作中约束自己,也了解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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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在工作场景中较为常见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员工利用自己在单位的职权,把单位的钱或者物品据为自己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比如,会计利用自己做账的便利,将公司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仓库管理员利用管理仓库货物的便利,私自将货物拿出去卖掉等。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起点通常在三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一般在一百万元以上。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职务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侵占财物的方式和手段、财物的价值等。如果员工只是暂时借用单位财物,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或者虽然有侵占行为,但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通常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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