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后老公没房子,要跟公婆一起住,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

我结婚了,老公没房子,现在只能跟公婆一起住。我有点担心这样住在一起会涉及到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比如居住权、财产方面的。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婚后和公婆一起住有哪些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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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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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关于结婚后与公婆一起居住并没有直接的专门规定,但这其中涉及到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是居住权问题。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如果公婆愿意让夫妻双方居住在他们的房子里,那么夫妻双方基于公婆的允诺可以享有居住的权利。不过这种居住权利与法定的居住权不同,如果公婆没有通过书面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夫妻双方的居住权利没有像法定居住权那样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说,假如公婆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在没有法定居住权登记的情况下,夫妻可能无法阻止房屋的买卖,只能要求公婆给予一定的合理时间搬离。 其次是财产方面。如果公婆的房子是公婆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公婆在世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公婆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公婆有权决定房屋的使用方式、是否出租、出售等。夫妻双方在居住期间,如果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添附行为,对于添附部分的财产权益,夫妻双方可以与公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房屋所有权人获得添附利益的情况下,可能需要给予添附人适当的补偿。 再者,如果涉及到家庭共同生活费用的承担问题。夫妻双方与公婆共同居住生活,在日常生活开销上可能会有共同支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担。如果因为费用分担问题产生纠纷,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在家庭关系方面,虽然法律没有对共同居住的家庭关系作出细致的规定,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倡导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与公婆共同居住时,应当遵守这些原则,处理好家庭关系。如果在居住过程中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建议各方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尽量避免矛盾升级。如果矛盾无法调和,也可以寻求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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