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看完房自己联系到了房主,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

我通过中介看了一套房,之后自己想办法联系到了房主。我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什么法律规定,不知道我直接和房主交易是否可行,会不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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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间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看完房后自己联系到房主的情况中,涉及到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你通过中介看房时,通常会和中介签订相关的居间服务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也就是说,中介为你提供了房源信息和看房等服务,在法律上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如果你绕过中介直接与房主达成交易,可能构成“跳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这意味着,如果你是利用了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等服务,之后却绕过中介和房主交易,那么你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支付报酬。 不过,如果该房源信息并非该中介独家提供,你是通过其他公开渠道获取到的房主信息,且没有利用该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和媒介服务,那么这种情况下不构成“跳单”,你无需向该中介支付报酬。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你仔细查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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