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腰椎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导致腰椎骨折,现在想了解下腰椎骨折认定为工伤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包括哪些赔偿项目,具体的金额怎么计算,我心里好有个底,不然一直很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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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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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指职工因工作导致腰椎骨折后,依法应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简单来说,就是受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认定是不是工伤。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腰椎骨折一般要确定伤残等级,这关系到赔偿数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比如,如果被鉴定为一级伤残,那赔偿就会比十级伤残多很多。 然后,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方面,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这就保证了职工治疗工伤的基本费用可以得到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是让职工在养伤期间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收入。 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七级至十级伤残没有伤残津贴,但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腰椎骨折工伤赔偿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根据不同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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