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骨折若不算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不小心腰椎骨折了,经认定不属于工伤。现在很担心赔偿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是怎么算的,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是由谁来赔偿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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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腰椎骨折不算工伤,赔偿问题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首先,赔偿责任主体通常是侵权人。比如,如果是因为他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你腰椎骨折,那么这个实施过错行为的人就是赔偿责任人。 赔偿项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就是因治疗腰椎骨折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护理费是在你需要他人照顾生活起居时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是根据医生建议补充营养所需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你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误工费是因为受伤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要是腰椎骨折导致了残疾,经过专业的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侵权人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比如为了方便行动可能需要的轮椅等;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伤残等级、你的年龄、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出来的。 总之,赔偿金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而且你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发票、收入证明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就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他人不法侵害后,侵权人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形式。通俗说,就是别人伤害到你身体了,得给你赔钱补偿损失。 侵权人:指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人。比如在导致你腰椎骨折这件事上有过错的人就是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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