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从哪天开始算?
我怀孕了,准备休产假。但是不清楚产假工资到底从哪一天开始计算,是我开始休假那天,还是孩子出生那天呢?想了解下准确的计算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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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产假工资的概念。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其支付的工资报酬。它保障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我国,产假工资的计算起始时间通常是女职工正式开始休产假之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意味着,如果女职工提前15天开始休产假,那么产假工资就从这提前休假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例如,小李预产期是6月15日,她在6月1日开始休产假,那么她的产假工资就从6月1日起算。 不过,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假天数和产假工资的计算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有些地方可能会增加产假天数,在计算工资时也会相应调整。另外,如果女职工生育时难产,根据规定会增加15天产假,这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同样按照正常标准发放,起始时间就是难产情况确认后增加产假的首日。再比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工资也是从相应增加产假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产假期间享受的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需要补足差额。生育津贴的计算起始时间同样是产假开始之日。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工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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