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予的餐费补贴没有发票,分录该怎么做?
我们公司每个月会给员工餐费补贴,但这部分补贴没有发票。我是公司的财务,不知道在做账务处理时该如何写分录,担心做错了会有财务风险。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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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餐费补贴是企业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形式。当餐费补贴没有发票时,在会计分录处理方面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 首先,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职工薪酬支出,包括货币性福利(如餐费补贴),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餐费补贴通常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科目。 具体分录如下: 1. 计提餐费补贴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这里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是根据员工所在的不同部门来确定的。比如管理人员的餐费补贴计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餐费补贴计入“销售费用”,生产人员的餐费补贴计入“制造费用”。 2. 发放餐费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在税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餐费补贴作为职工福利费的一部分,只要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没有发票,但企业需要有相关的内部凭证,如餐费补贴发放明细表、员工签字确认等,以证明该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给予的餐费补贴没有发票时,按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并确保符合税务规定的扣除条件,同时保留好相关的内部凭证,以应对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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