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必须手写吗?
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写仲裁书。但我不太想手写,想用电脑打印,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劳动仲裁书必须得手写吗?有没有相关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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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书并不一定必须手写。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强制要求劳动仲裁申请书必须以手写的形式呈现。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这里强调的是“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既可以是手写,也可以是打印。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仲裁申请内容的明确性和可保存性,以便仲裁机构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和事实理由。 在实际操作中,打印的劳动仲裁书更为常见。因为打印的文书字迹清晰,格式规范,能够让仲裁机构更清楚地阅读和理解内容。不过,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劳动仲裁书都需要包含必要的信息,比如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同时,最后都需要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以确认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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