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必须要等30天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最近打算辞职。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可家里突然有点急事需要我早点处理,所以想问问,是不是递交辞职报告后就非得等30天才能走啊,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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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辞职报告后并非必须要等30天。 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定时间来安排后续工作交接等事宜,一定程度上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 。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些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特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还有,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同样能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如果你处于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若是转正后,一般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但要是存在上述用人单位违法违规的情况,就不用受30天的限制。并且,如果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单位同意你提前离职,那也可以不用等满30天。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就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简单说,就是结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劳动条件则是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比如工作场所、设备等 。 劳动报酬:就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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