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最多赔偿多少年?
我在公司工作挺久了,最近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说给n+1赔偿。我就想知道这个n+1赔偿,最多能赔多少年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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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N),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1)作为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没有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N”的计算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来,没有最高十二年的限制;但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此时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的代通知金不受此限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小张在公司工作了15年,月工资没有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通知,那么小张能得到的“N+1”赔偿就是15 + 1 = 16个月工资;要是小张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此时“N”最多只能算12年,他能得到的“N+1”赔偿就是12 + 1 = 13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 相关概念: N+1赔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方式,“N”根据工作年限确定,“+1”是额外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 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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