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建房增值税是否需要预缴?

我家有套还建房,现在涉及到一些交易问题。我不太清楚在还建房的交易过程中,增值税这块需不需要预缴。我担心不了解规则会导致后续有麻烦,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还建房增值税到底要不要预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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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建房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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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房是指政府或企业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项目,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关于还建房增值税是否预缴,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在我国,增值税预缴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缴纳增值税之前,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方法预先缴纳部分税款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如果还建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并用于安置被拆迁户,并且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还建房,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这里的预收款是指企业在还建房交付之前收到的各种款项。 然而,如果还建房不是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比如是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建设用于村民安置,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预缴问题。因为这类还建房的建设和分配更多是基于集体组织的安置行为,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范畴。 另外,如果是个人之间进行还建房的交易,对于增值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里也不存在预缴的情况,而是在实际交易时根据规定缴纳。 总之,判断还建房增值税是否预缴,关键要看还建房的建设主体以及交易模式是否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预缴增值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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