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我家的房子被拆迁了,得到了一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安置房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view-more
  • #安置房税
  • #土地增值税
  • #安置房转让
  • #免税情形
  • #房产税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在房地产买卖等转让过程中,如果房子增值了,就可能要交这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对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或是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如果安置房是因为上述国家建设等合法原因而进行安置的,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政策的。 然而,如果安置房的转让行为不符合上述免税条件,例如开发商将安置房用于商业目的转让,且产生了增值收益,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会先确定增值额,增值额是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然后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总之,安置房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