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社保是从第几个月开始缴纳?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不太清楚公司应该从哪个月开始给我缴纳社保。我问了同事,他们说法也不太一样。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新员工社保到底是从第几个月开始缴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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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新员工社保从何时开始缴纳,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保缴纳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它能在员工遇到疾病、失业、养老等情况时提供一定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劳动力的那一天,也就是员工正式开始为公司工作的日期。也就是说,从员工入职开始工作起,公司就有义务在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比如,员工在1月1日入职,那么公司最迟需要在1月31日前为该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为新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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