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抵债有什么新规定?
我有一块土地,之前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想拿土地抵债,不知道现在以土地抵债有啥新规定。也不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要走哪些流程,会不会有啥风险。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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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抵债,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把自己的土地权益转让给债权人,用来偿还所欠的债务。在我国,以土地抵债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首先,土地的性质至关重要。如果是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集体土地不能随意用于抵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比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入市流转用于抵债,需要按照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人、集体成员等相关方达成一致后,经过法定程序,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进行。 若是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条件。也就是说,用国有土地抵债时,土地的产权必须清晰,相关出让金等费用要缴纳完毕。 在程序方面,以土地抵债通常需要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该协议内容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抵债金额等信息。并且,还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完成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以土地抵债不能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如果存在恶意低价抵债等情况,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该行为。例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用土地抵债,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抵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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