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财产吗


### 一、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的分割情况 1. **婚前出资**: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一般情况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简单来说,就是一方父母在其结婚前出资买房,这房子就当作是给这一方的,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房产价值时要把这部分扣除。比如,小张的父母在他结婚前出资给他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就属于小张个人,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过,如果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那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婚后出资**:要是夫妻双方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例如,小李和小王婚后,小李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和小王名下,那这套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那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参与分割。同时,若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 二、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双方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了其去世父母的遗产,这遗产通常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例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一套房子只留给儿子,即使儿子已经结婚,那这套房子也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