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判给一方,该如何办理手续?

我和前妻离婚了,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是要先去房管局吗,需不需要前妻配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实在一头雾水,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后房子通过法院判决判给一方时,办理相关手续是有一套明确流程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办理流程方面。法院判决生效后,拿到房子的一方,也就是获得房产所有权的当事人,要和另一方(原房屋共有人)一起,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另一方不配合,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即可单方面办理过户。 然后是所需材料。主要包括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本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的材料可能会略有差异,所以建议在办理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具体的材料清单。 最后是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等条款,对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因此,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